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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区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工作指引》(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0-02-14 阅读 次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能够合法依规、精准有效推进,新农创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中心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现正式发布《区县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通过梳理区县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中的法定职责及权限,对重点部门在疫情控制中的工作流程进行明晰,并对重点领域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进行解答,以供区县人民政府在具体工作中作为参考。
我们将分十期推送《指引》内容,今日主题:“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疫情信息收集工作指引”目录如下:
(一)疫情信息收集工作流程图
(二)疫情信息收集工作相关规定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区县一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虽无疫情信息发布权限,单杂疫情信息收集过程中确实不可或缺的一环。同级人民政府集其他部门、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均是区县一级卫生健康委员会需要进行信息收集及通报的单位。
为保证疫情信息收集的及时性与有效性,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金阿册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梳理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疫情信息收集工作流程,供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在疫情信息收集工作中作为指引。
(一)
疫情信息收集工作流程图
(二)
疫情信息收集工作相关规定
特别感谢:《区县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工作指引》相关单位和人员如下:
策划出品: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
主编: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
执笔人:陈美竹、韩雪、黄嫱、简婕、李豆豆、刘悦、罗赢政、吴婷婷、王安怡、余前亮、闫潇昂、赵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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