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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文化和旅游部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开展了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确定了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1月18日至24日。

 

二、公示对象

 

       见附件。

 

三、公示要求

 

       在公示期间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区域协调处

联系电话:010-5988106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编:100020

 

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公示名单

 

北京市 

昌平区

门头沟区

 

河北省 

邯郸市武安市

石家庄市平山县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唐山市迁西县

 

天津市 

中新天津生态城

和平区

 

山西省

晋城市泽州县

长治市壶关县

运城市永济市

长治市武乡县

 

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

 

辽宁省

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辽阳市弓长岭区

 

吉林省 

长白山管委会池南区

梅河口市

通化市集安市

 

黑龙江省 

鸡西市虎林市

伊春市嘉荫县

 

上海市 

青浦区

崇明区

 

江苏省 

淮安市金湖县

无锡市宜兴市

苏州市吴中区

常州市溧阳市

盐城市大丰区

 

浙江省 

绍兴市新昌县

丽水市松阳县

台州市仙居县

杭州市桐庐县

嘉兴市嘉善县

 

安徽省 

安庆市潜山市

六安市金寨县

黄山市屯溪区

 

福建省 

三明市泰宁县

三明市尤溪县

泉州市德化县

厦门市集美区

 

江西省

赣州市石城县

宜春市靖安县

九江市武宁县

景德镇市昌江区

 

山东省 

威海市荣成市

临沂市沂南县

烟台市蓬莱区

德州市齐河县

济南市章丘区

 

河南省

安阳市林州市 

洛阳市栾川县

信阳市浉河区

焦作市博爱县

 

湖北省 

咸宁市通山县

神农架林区

黄冈市英山县

宜昌市远安县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

 

湖南省 

张家界市永定区

长沙市望城区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

郴州市资兴市

 

广东省 

梅州市梅县区

韶关市仁化县

深圳市盐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兴安县

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

防城港市东兴市

 

海南省 

陵水黎族自治县

 

重庆市 

万盛经开区

渝中区

 

四川省 

德阳市绵竹市

成都市崇州市

成都市锦江区

乐山市市中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

 

贵州省 

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

贵阳市乌当区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

 

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丽江市古城区

 

西藏自治区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拉萨市当雄县

 

陕西省 

安康市石泉县

延安市黄陵县

商洛市柞水县

 

甘肃省 

平凉市崆峒区

嘉峪关市

 

青海省 

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 

吴忠市青铜峡市

石嘴山市平罗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

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八师石河子市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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