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区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工作指引》(第五期)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能够合法依规、精准有效推进,新农创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中心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现正式发布《区县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通过梳理区县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中的法定职责及权限,对重点部门在疫情控制中的工作流程进行明晰,并对重点领域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进行解答,以供区县人民政府在具体工作中作为参考。
我们将分十期推送《指引》内容,今日主题:“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及工作指引”目录如下:
(一)区县政府疫情控制工作流程图
(二)区县政府疫情控制工作相关规定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图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相关规定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与疫情监督管理工作最密切的当属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等,均是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对象。
为明确在床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现时,区县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如何应对床染病防治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如何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梳理卫生行政部门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流程,供区县一级政府卫生象征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作为指引。
(一)
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图
(二)
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相关规定
(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图
(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相关规定
特别感谢:《区县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工作指引》相关单位和人员如下:
策划出品: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
主编: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
执笔人:陈美竹、韩雪、黄嫱、简婕、李豆豆、刘悦、罗赢政、吴婷婷、王安怡、余前亮、闫潇昂、赵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