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农业农村部公布20个全国典型案例
近日,农业农村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乡村治理有关情况。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在会上表示,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因地制宜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涌现出了一批好做法好经验。
张天佐指出,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农业农村部面向各省(区、市)广泛征集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对地方上报的案例精益求精,择优选出了北京市顺义区“‘村规民约’推进协同治理”、天津市宝坻区“深化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红白喜事规范管理”等20个全国典型案例,并以中央农办秘书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的名义专门下发了推介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借鉴典型经验做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同时,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副司长赵铁桥表示,这次正式推出的这20个案例各有特点,各有不同、各有侧重,是从全国各地选送的100多个案例中精选出来的典型。
总体来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探索形式多样的治理模式,大体上可以分成四个类型:
第一类案例,注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比如广东佛山南海区、湖北大冶市、陕西汉阴县、福建泉州罗溪镇、四川成都战旗村等。
第二类案例,侧重于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的作用,探索“三治”结合的有效途径,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比如浙江桐乡市、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广东惠州市、北京顺义区、天津宝坻区等。
第三类案例,主要是通过完善基层议事协商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积分考评、规范管理村级事务等创新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比如浙江象山县、湖北秭归县、上海宝山区、湖南新化县油溪桥村、上海金山区等。
第四类案例,基本聚焦于宅基地改革,村级权力监管、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天价彩礼和殡葬陋习等突出问题,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升乡村治理效果。比如江西鹰潭余江区、浙江宁海县、安徽天长市、河北邯郸肥乡区、山东沂水县等。
附首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名单
1、“村规民约”推进协同治理
(北京市顺义区)
2、深化基层民主协商制度
(天津市宝坻区)
3、红白喜事规范管理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
4、“社区通”智慧治理
(上海市宝山区)
5、村务工作标准化管理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护塘村)
6、自治法治德治融合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
7、小微权力清单“36条”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
8、村民说事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9、“积分+清单”防治“小微腐败”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
10、构建党建“同心圆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
11、抓“宅改”促治理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
12、殡葬改革破除丧葬陋习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
13、党建引领·活力村庄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
14、村落自治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15、村级事务管理积分制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吉庆镇油溪桥村)
16、一村一法律顾问
(广东省惠州市)
17、织密三级党建网格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18、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协同治理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唐昌街道战旗村)
19、“三线”联系群众工作法
(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
20、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